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202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工作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开展“2022−202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间段内自行参与申报。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采取集中公示、两年一次的方式进行。公示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太欣新材料科技、逐级申报、分级公示的原则。
(一)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企业规模及管理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三)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太欣新材料科技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或合同范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
(五)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营业收入增长率、太欣新材料科技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六)社会信誉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消费者投诉等积极处理,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申请上一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应是下一级市场监管部门上一申报年度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连续公示满两年。
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打开“四川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系统”,登录“守重申报(在线申报及评估)”模块,如实填报数据,进行网上申报。数据填报完成确认无误提交后,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填好的《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一)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有关资质证书、行政许可以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省级和市(州)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提交市场监管部门上一申报年度制发的公示文件或公示证明复印件;
企业对所提交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太欣新材料科技、准确性负责。
(一)企业登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系统”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网上申报完成后,企业下载打印《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三)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征询企业信用状况;
(四)对初审和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申报企业,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进行评价。拟申报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公示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由下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向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推荐;
(五)市场监管部门综合当地企业主体数量、企业主体数增长比例和当年新申报企业增长比例等因素确定公示企业数量,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公示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等平台予以公示;
(六)市场监管部门向符合条件并公示的企业出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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