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不会减弱。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今日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案例库上线后,与中国裁判文书网是怎样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同时,优化文书上网,完善隐名规则,妥善解决文书上网所带来的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问题。
澎湃新闻注意到,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网址是:也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首页的“人民法院案例库”图标直接点击进入。
杨万明介绍,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案例库都是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二者的功能定位有所不同。裁判文书网重在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让法院裁判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人民法院案例库重在规则指引,为法官办案提供权威、精准的参考和指引,同时为社会各界更好学法用法提供服务。
“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过程中,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杨万明称,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要求,一方面,要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上网文书要覆盖各个审判领域、各种案件类型;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要更多上网公布。另一方面,要优化文书上网,完善隐名规则,妥善解决文书上网所带来的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问题,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持续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与此同时,案例库还建立了用户评价机制和动态更新机制太欣新材料科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案例入库后,法官和社会各界都可以针对有关案例所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否正确、是否妥当等发表意见,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会及时清理出库。
周加海说,入库的参考案例主要来源于地方法院报送的案例,同时也包括最高法院自己办理的案件。各地法院报送案例,必须逐级层报、层层筛选、层层把关。各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各有关部门选编的案例,先按条线由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业务庭进行审查,审查时要提交法官会议集体讨论,对备选案例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说理、价值导向等作全面、严格的把关。
“经审查认为符合入库标准的,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再推送研究室审核。研究室在审核过程中,不仅要对案例格式是否规范进行形式审核,还要对案例是否符合入库标准开展实质审核,并通过专家复核再做把关,最大限度确保参考案例的质量。”周加海称。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法院案例库还建立了用户评价和动态更新机制。入了人民法院案例库并不意味着就进了“保险箱”。周加海表示,案例入库后,法官和社会各界都可以针对有关案例所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否正确、是否妥当等发表意见,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会及时清理出库;如果因为法律、司法解释修改导致入库案例过时太欣新材料科技,或者针对同一法律适用问题,发现在理念、规则、方法等方面更具引领价值的案例的,也会及时更新案例。
周加海说,人民法院并没有为了追求稳妥而刻意选编没有争议、四平八稳的案例。相反,有些入库案例可能存在一定争议,可能会对所涉问题有不同看法。从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这个基本目标看,越是“同案不同判”的案件,越是疑难、复杂、争议的问题,越需要通过编发权威案例加以统一指导。因此,在建设案例库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强调入库案例的品质,注重围绕疑难、复杂、争议问题选编案例,强调入库案例不仅要满足“没有错”这个底线要求,还要切实达到“有价值”的入库标准,这实际是衡量入库案例质量、发挥入库案件效益的应有之义和当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