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东部经济走廊法案》,2018年出台生效,共73项条款,规定了泰国东部经济走廊(EEC)的定位和发展政策,明确了经济特区内的产业发展规划、投资促进方向和外商投资有关权益。
东部经济走廊特区:东部经济走廊(EEC)是 “泰国4.0”战略的旗舰项目,是泰国20年国家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泰国东部沿海的北柳、春武里和罗勇三府太欣新材料科技,总面积13285平方公里。东部经济走廊旨在通过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及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从而成为发展泰国经济的新引擎。
东部经济走廊特区:东部经济走廊(EEC)是 “泰国4.0”战略的旗舰项目,是泰国20年国家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泰国东部沿海的北柳、春武里和罗勇三府,总面积13285平方公里。东部经济走廊旨在通过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及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从而成为发展泰国经济的新引擎。
北部经济走廊:包括清莱、清迈、南奔和南邦四府,重点发展农业、食品加工业、数字产业、创意产业、康养旅游业。
东北部经济走廊:包括孔敬、乌隆他尼、呵叻和廊开四府,重点发展农业、食品加工业、生物经济产业生产基地。
中西部经济走廊:包括大城、佛统、素攀和北碧四府,重点发展农业、食品加工业、旅游和高科技,并连通首都曼谷和东部经济走廊地区。
南部经济走廊:包括春蓬、拉廊、素叻他尼和洛坤四府,重点建设南部地区贸易和物流中心,成为连接安达曼海和泰国湾沿岸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国等的通道。
北部经济走廊:包括清莱、清迈、南奔和南邦四府,重点发展农业、食品加工业、数字产业、创意产业、康养旅游业。
东北部经济走廊:包括孔敬、乌隆他尼、呵叻和廊开四府,重点发展农业、食品加工业、生物经济产业生产基地。
中西部经济走廊:包括大城、佛统、素攀和北碧四府,重点发展农业、食品加工业、旅游和高科技,并连通首都曼谷和东部经济走廊地区。
南部经济走廊:包括春蓬、拉廊、素叻他尼和洛坤四府,重点建设南部地区贸易和物流中心,成为连接安达曼海和泰国湾沿岸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国等的通道。
边境经济开发区:泰国政府规划了多个地处边境地区的特别经济开发区,包括:泰国西部来兴府夜束特别经济开发区、东北部莫拉限府边境特别经济开发区、东部沙缴府亚兰特别经济开发区和桐艾府边境特别经济开发区,以及南部宋卡府昔罗特别经济开发区等。
边境经济开发区:泰国政府规划了多个地处边境地区的特别经济开发区,包括:泰国西部来兴府夜束特别经济开发区、东北部莫拉限府边境特别经济开发区、东部沙缴府亚兰特别经济开发区和桐艾府边境特别经济开发区,以及南部宋卡府昔罗特别经济开发区等。
在泰国特别经济开发区进行投资的投资者,可获得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的优惠政策支持。
免除企业所得税,可额外再增加3年免税期;已获得8年免税优惠的企业(A1和 A2类企业),还可获得为期5年的减税50%的优惠。其它还包括计税基价扣除两倍运输、水电费用,为期10年;扣除25%安装生活设备、设施费用;免除机械设备进口关税;免除以出口为目的的生产原料进口关税;其它非税务优惠;允许合法雇佣外籍非技术劳工。
免除企业所得税,最高为期8年;还可获得为期5年的减税50%的优惠。其它计税基价扣除运输、水电费用、扣除安装生活设施、设备费用等与一般企业一致。没有获得泰国投促委员会支持的企业也可获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率从20%减至10%的待遇,为期10年(仅限2017年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免除企业所得税,可额外再增加3年免税期;已获得8年免税优惠的企业(A1和 A2类企业),还可获得为期5年的减税50%的优惠。其它还包括计税基价扣除两倍运输、水电费用,为期10年;扣除25%安装生活设备、设施费用;免除机械设备进口关税;免除以出口为目的的生产原料进口关税;其它非税务优惠;允许合法雇佣外籍非技术劳工。
免除企业所得税,最高为期8年;还可获得为期5年的减税50%的优惠。其它计税基价扣除运输、水电费用、扣除安装生活设施、设备费用等与一般企业一致。没有获得泰国投促委员会支持的企业也可获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率从20%减至10%的待遇,为期10年(仅限2017年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泰国目前实施的《劳动保护法》(Labour Protection Act)于1998年制定。该法明确了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及义务,建立了关于一般劳动、雇用女工和童工、工资报酬、解除雇佣关系和雇员救济基金等方面的最低标准。同时,《劳动保护法》也赋予了政府干预管理的权力以确保雇主和雇员双方关系的公平、健康发展。
此外,相关立法还有《劳动关系法》、《关于设立劳动法庭和劳动法庭程序的法案》、《社会保障法》和《工人补偿金法》等。
2022年10月1日起,泰国最低工资标准正式上调,这是自2020年1月以来的首次上调,平均上调幅度为5%左右。上调后,泰国77个府共有9档最低日工资标准。其中,罗勇、春武里、普吉三府最高,为354泰铢;也拉、北大年、陶公、难、乌隆他尼五府最低,为328泰铢;曼谷市为353泰铢。
工作时间标准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8小时,特殊行业每日工作时间可能延长,但是每周工作总时长不得超过48小时。对于有害雇员健康的工作和危险工作,每日不得超过7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2小时。
雇用10人及以上的雇主自雇员达到10人之日起必须制定劳动管理章程并在15天之内公示。雇主需在其办公场所内保留该劳动管理章程的副本,为方便雇员了解该劳动管理章程,雇主需在公众场所公示其劳动管理章程或以电子版的形式公示。
规定了雇主不得使用女工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以及雇主不得使用孕妇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规定雇主不得因女工怀孕而对其解雇。
规定了雇主不得使用童工(不满15周岁)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雇主只允许雇用15岁以上的人员,且要向劳动检查部门申报雇用童工情况。雇主不得使用童工加班或在假日工作,一般也不得使用童工在晚上10点至次日6点工作。
雇主必须向因工作原因或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生病和死亡的雇员提供抚恤,具体可分为抚恤金、医药费、复原费和丧葬费四类。抚恤标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雇主必须每月支付给雇员原工资的60%作为抚恤金,对于失去器官、致残或致死的情况,雇主要依法支付抚恤金达到一定时间段。
所有雇主必须依法在雇员每月工资中代扣社保基金,目前规定的社保基金缴纳标准为雇员月工资的5%(月工资最高基准为15000铢),雇主也必须为雇员缴纳相同金额的社保基金。雇主和雇员必须于次月15日前将社保基金汇给社会保险办公室。
对于没有时限的雇用合同,雇主和雇员双方都可以在发薪日当天或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然后在下一个发薪日解除雇用关系。雇员除故意对雇主犯罪或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或因疏忽给雇主带来巨大损失、无合理解释连续旷工3日(无论3日内是否有假日间隔)、雇员被终审判处监禁(如果是过失犯罪或微罪的情况该行为需对雇主造成损失)等情况,雇主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雇雇员亦无须支付离职费。没有上述过错而被解雇的雇员,有权取得离职费,具体金额根据雇员为雇主工作的年限而定。
2022年10月1日起,泰国最低工资标准正式上调,这是自2020年1月以来的首次上调,平均上调幅度为5%左右。上调后,泰国77个府共有9档最低日工资标准。其中,罗勇、春武里、普吉三府最高,为354泰铢;也拉、北大年、陶公、难、乌隆他尼五府最低,为328泰铢;曼谷市为353泰铢。
工作时间标准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8小时,特殊行业每日工作时间可能延长,但是每周工作总时长不得超过48小时。对于有害雇员健康的工作和危险工作,每日不得超过7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2小时。
雇用10人及以上的雇主自雇员达到10人之日起必须制定劳动管理章程并在15天之内公示。雇主需在其办公场所内保留该劳动管理章程的副本,为方便雇员了解该劳动管理章程,雇主需在公众场所公示其劳动管理章程或以电子版的形式公示。
规定了雇主不得使用女工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以及雇主不得使用孕妇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规定雇主不得因女工怀孕而对其解雇。
规定了雇主不得使用童工(不满15周岁)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雇主只允许雇用15岁以上的人员,且要向劳动检查部门申报雇用童工情况。雇主不得使用童工加班或在假日工作,一般也不得使用童工在晚上10点至次日6点工作。
雇主必须向因工作原因或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生病和死亡的雇员提供抚恤,具体可分为抚恤金、医药费、复原费和丧葬费四类。抚恤标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雇主必须每月支付给雇员原工资的60%作为抚恤金,对于失去器官、致残或致死的情况,雇主要依法支付抚恤金达到一定时间段。
所有雇主必须依法在雇员每月工资中代扣社保基金,目前规定的社保基金缴纳标准为雇员月工资的5%(月工资最高基准为15000铢),雇主也必须为雇员缴纳相同金额的社保基金。雇主和雇员必须于次月15日前将社保基金汇给社会保险办公室。
对于没有时限的雇用合同,雇主和雇员双方都可以在发薪日当天或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然后在下一个发薪日解除雇用关系。雇员除故意对雇主犯罪或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或因疏忽给雇主带来巨大损失、无合理解释连续旷工3日(无论3日内是否有假日间隔)、雇员被终审判处监禁(如果是过失犯罪或微罪的情况该行为需对雇主造成损失)等情况,雇主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雇雇员亦无须支付离职费。没有上述过错而被解雇的雇员,有权取得离职费,具体金额根据雇员为雇主工作的年限而定。
2017年颁布的《外籍人工作管理法》(2018年修订版)是目前泰国政府管理外籍人在泰国工作的基本法则。2011年公布的《外籍人工作申请批准规定》和2020年4月公布的《外籍人从业工种限制》是泰国官方受理、审批外籍人在泰工作的主要依据。
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证还受限于其他条件。例如,除非获得 BOI 优惠,泰国企业要雇用一名外国人,必须有至少200万泰铢的注册资本并且同时雇用四名泰国籍员工。另外,外国人在泰国的工资不能低于法定下限。其中,中国内地护照持有者的最低工资要求是35000泰铢/月。
截至目前,泰国官方尚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从事代办外籍劳务工作许可业务。办理工作许可证的时间视工种而定,正常为7个工作日,一般不超过14个工作日。享受当地投资促进优惠或其他政策的企业,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天内为其外籍雇员办理工作许可,并允许其在此办理期间工作。
有效期限为1-2年(视该企业情况),到期前须及时提出续延申请;持有者须随身携带证件;在劳工管理部门官员到业主住地履行公务查验证件时,雇主要予以适当协助;不能异地使用(在不变更雇主的情况下),在申请工作场所时要将总公司、分公司场所分别加以注明。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申请时,要在分公司所在地申请。
泰国政府对外国人在泰国投资、经商、从教等申请工作许可基本持积极态度,鼓励在泰国外国人通过合法程序申请工作许可。
2017年颁布的《外籍人工作管理法》(2018年修订版)是目前泰国政府管理外籍人在泰国工作的基本法则。2011年公布的《外籍人工作申请批准规定》和2020年4月公布的《外籍人从业工种限制》是泰国官方受理、审批外籍人在泰工作的主要依据。
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证还受限于其他条件。例如,除非获得 BOI 优惠,泰国企业要雇用一名外国人,必须有至少200万泰铢的注册资本并且同时雇用四名泰国籍员工。另外,外国人在泰国的工资不能低于法定下限。其中,中国内地护照持有者的最低工资要求是35000泰铢/月。
截至目前,泰国官方尚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从事代办外籍劳务工作许可业务。办理工作许可证的时间视工种而定,正常为7个工作日,一般不超过14个工作日。享受当地投资促进优惠或其他政策的企业,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天内为其外籍雇员办理太欣新材料科技工作许可,并允许其在此办理期间工作。
有效期限为1-2年(视该企业情况),到期前须及时提出续延申请;持有者须随身携带证件;在劳工管理部门官员到业主住地履行公务查验太欣新材料科技证件时,雇主要予以适当协助;不能异地使用(在不变更雇主的情况下),在申请工作场所时要将总公司、分公司场所分别加以注明。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申请时,要在分公司所在地申请。
泰国政府对外国人在泰国投资、经商、从教等申请工作许可基本持积极态度,鼓励在泰国外国人通过合法程序申请工作许可。
泰国关于土地和房产的法律主要基于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而制订,主要内容都参照大陆法系国家的相关法律。《泰国土地法》由泰国内务部颁布,自1954年12月10日起实施。《土地法》包括土地分配、土地所有权的授予和界定、相关文件的发布等内容,明确了对于宗教用地、外国人用地、部分行业法人用地的限制条件、并对土地调查、土地交易和费用及处罚条例都作了明确规定。该法首次对个人持有土地的上限作出了规定。
1954年《土地法》对外国人拥有土地做出规定:“外国人可根据双边条约关于允许拥有房地产权的规定,并在本土地法管辖下拥有土地。”根据该法,外国人及外籍法人根据内政部法规,和内政部部长批准后可拥有土地,以作为居住和从事商业、工业、农业、坟场、慈善、宗教等活动需要之用。并针对不同用途对外国人最多可持有的土地面积作了规定。
为了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内政部于1999年5月19日又颁布了《土地法》修订案,对《土地法》有关外国人及外籍法人产业问题作了修改,允许外国人及外籍法人在符合某种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拥有土地产业。
泰国没有关于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特殊规定。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外资公司参与证券交易与本土公司享有同等待遇。
泰国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部门是自然资源和环境部(MNRE),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政策和规划,提出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的措施并协调实施,下设有水资源厅、地下水资源厅、海洋与沿海资源厅、矿产资源厅、皇家森林厅、国家公园野生动物和植被保护厅、自然资源和环境政策规划办公室、污染控制厅、环境质量促进厅等部门。
泰国关于环保的基本法律是1992年颁布的《国家环境 质量促进和保护法》,该法案规定了商业运作时必须考虑的环保因素太欣新材料科技。
泰国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于空气和噪音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废弃物和危险物质排放等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有关各项标准的详细规定请参照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环境 质量促进厅网站有关公告。此外,泰国1975年第一次提出关于环境影响评估(EIA)的强制要求,目前,相关规定详见1992年《国家环境质量促进和保护法》第46条。
在泰国自然环境委员会的批准下,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有权规定必须进行 EIA 的项目规模和类型。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影响的大型项目,必须向自然资源和环境政策规划办公室提交 EIAs 报告,接受审核和修改。EIAs 报告必须由在自然资源和环境政策规划办公室注册认可的咨询公司出具。
泰国关于环保的基本法律是1992年颁布的《国家环境 质量促进和保护法。此外,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还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大气、噪音、水、土壤等方面污染控制和保护的公告。
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各工业排放废气控制标准的规定》、工业部根据《工厂法》发布的《工业部关于工厂有毒物质标准的公告》、陆路运输厅根据《陆路运输法》发布的《关于车辆废排放废气检测方法和标准的规定》。
根据泰国《国家环境质量促进和保护法》(1992年)有关规定,为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经自然环境委员会批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应对自然环境可能产生影响并需提交环评报告的,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个人进行的投资或工程项目的类型和规模进行分类,并由部长签发后在政府报刊上进行公布。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需提交环评报告的投资或工程项目,如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实施或者前两者与民营企业联合实施并须报内阁最终批准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须在项目可研阶段准备环评报告,并征得国家环境委员会同意后报内阁审批。如有必要,内阁可请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项目评审。
如投资或工程项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须于建设或实施前准备环评报告的,负责人须将该报告同时提交给相关的项目审批机构以及环境政策和计划办公室。提交的报告可以采用标准范本的形式。环境政策和计划办公室审批同意后,项目审批机构方可发放投资或项目实施许可。
经国家环境委员会批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长可就环评报告编制人的资格条件提出具体要求,根据此项要求,编制人应为该项领域的专家并获得相关的资质认证。资质证书的申请及发放、成为专家的资格条件和证书换发、暂停、吊销以及有关费用标准等,均须按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有关规章执行。
根据泰国《国家环境质量促进和保护法》(1992年)有关规定,为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经自然环境委员会批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应对自然环境可能产生影响并需提交环评报告的,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个人进行的投资或工程项目的类型和规模进行分类,并由部长签发后在政府报刊上进行公布。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需提交环评报告的投资或工程项目,如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实施或者前两者与民营企业联合实施并须报内阁最终批准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须在项目可研阶段准备环评报告,并征得国家环境委员会同意后报内阁审批。如有必要,内阁可请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项目评审。
如投资或工程项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须于建设或实施前准备环评报告的,负责人须将该报告同时提交给相关的项目审批机构以及环境政策和计划办公室。提交的报告可以采用标准范本的形式。环境政策和计划办公室审批同意后,项目审批机构方可发放投资或项目实施许可。
经国家环境委员会批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长可就环评报告编制人的资格条件提出具体要求,根据此项要求,编制人应为该项领域的专家并获得相关的资质认证。资质证书的申请及发放、成为专家的资格条件和证书换发、暂停、吊销以及有关费用标准等,均须按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有关规章执行。
泰国尚未制定关于商业贿赂方面的专门法律。与商业贿赂有关的法律规定体现在不同的法律文本中。其中,针对政府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的法律《反组织法》(1999年制定,2007年修订)针对商业贿赂、官员腐败等行为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此外,泰国《刑法典》《商法典》《公共服务法》《公务人员法》《贸易竞争法》和《投标法》等也有关于商业贿赂方面的法律规定。
《反组织法》针对政府官员的贪腐行为及行贿者行贿行为的界定、调查、预防、处罚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涉及有关官员利益回避、财产公开等内容。根据该法律规定,泰国设置“国家反贪委员会”(NACC),由1名主席和8名委员组成,均须经参议院推荐,由国王任命,该委员会全面负责涉及泰国高级公职人员的贪腐调查及与之相关的有关事宜。政府官员在该法中被定义为“享有政治职位的个人、中央及地方政府部门公务人员、在国有企业或国家机构任职的人员,以及根据本法及其他法律承担政府公共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
泰国承包工程市场有条件向外国企业开放。根据《外籍人经商法》的有关规定,建筑业和工程服务业为限制外籍人从事的行业,外籍人只有与泰籍人组成合资公司或联合体才能承揽泰国的工程项目,且合资公司或联合体必须由泰籍人控股,外籍人投资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9%。不允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
从法律方面看,除关于合资公司或联合体外籍人不得持大股的要求外,泰国未针对外国承包商在承包工程领域做出限制规定。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泰国几家大的本土工程承包商在一些项目招标中(尤其是政府公共项目)占有天然优势地位。总体上看,建筑承包工程行业属于非鼓励外籍公司从事的行业。
泰国的承包工程项目可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投资的公共项目,通常采取电子竞标的方式由泰籍法人参与投标,仅有少数项目采取国际招标的形式;二是私人投资的工程项目,目前通行的国际招标、邀标和议标等招标形式均有采用。私人项目一般选择与业主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承包商承建,近年来通过议标合作的情况比较多见。
当地对工程建设过程、工程验收等相关规定。泰国当地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材料、设备提前报审,留存文字、影像、试验及环保报告等各类过程资料,首先进行现场实体验收,通过后逐一核查各类提报资料,监理管理委员会全体人员无异议、签字确认后方可完成验收。
当地对于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免责的相关规定。泰国当地工程严格执行泰国工业标准局的标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定了各类主要材料、设备的厂商和技术参数。中国标准在泰国是否适用。中国标准在泰国未被官方批准正式适用,目前只有中泰高铁由政府特批使用中国的标准。
泰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主要涉及三部:《专利法》(1979年)、《商标法》(1991年)和《著作权法》(1994年)。三部法律分别针对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定义、类型、申请、使用和保护等有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泰国《专利法》(1979年)有关规定,未具备本法规定的权利者,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上或在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泰国专利权”“泰国实用新型专利权”字样,或其他意思相同的外国文字,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任何人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或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正在办理专利”或“正在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
如有违犯,可处以1年以下监禁或罚以20万泰铢以下罚金,或两罪并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属于专利权人所有的产品、技术或外观设计(但为教学和研究需要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不在此限)专利的,可处以2年以下监禁或罚以40万泰铢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罚。
泰国《商标法》(1991年)和《著作权法》(1994年)未规定有关违法处罚的内容。此外,为简化商标及专利注册申请程序,泰国于2022年5月创建专利注册快速通道系统。在该系统下,商标注册耗时从18个月减少至4个月,商标更新则由60天提速至30分钟;医疗领域专利注册耗时由55个月减少至12个月,专利电子证书颁发耗时由60天减少至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