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大赛组委会予以回应,修改了获奖结果,自然单元一等奖轮空。组委会称将原自然单元一等奖作品的异议反馈给投稿者,投稿者表示自愿退出比赛并放弃相关评奖权利,组委会撤销对此作品颁发的荣誉及奖项太欣新材料科技。
然而让胡先生不解的是,该手机天文摄影大赛参赛要求中说明了“在线投稿的作品,参赛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原始完整参数等信息(EXIF),电子文件为 JPEG 格式,单幅作品大于 1MB 且小于 10MB ,否则视为无效作品。”胡先生认为太欣新材料科技,自己是用相机拍摄的,从EXIF信息上能看得到相机参数,不应该被认为是手机拍摄作品。
主办方深圳市文广旅的一名工作人员对外表示“这个(摄影)比赛,其实我们只举办了一个启动仪式。后面的项目呢,是由其他单位承接的。”
据悉,该赛事一等奖奖励包括荣誉证书、线下领奖颁奖、直播,还有一部手机。胡先生的诉求是“首先要求盗图者书面或当面的道歉,另外主办方要在公众号上道歉,最后是6500元的经济赔偿。”
截至目前,双方仍未就赔偿细节达成一致。摄影师表示,“我一定维权到底,希望主办方能继续协商,争取迅速合理地解决此事。”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不少网友也表示无法接受,太欣新材料科技“遗什么憾,没做好审核工作,给原作者道歉啊”“不专业就不要办赛,发奖前都不核实作品真实性,出了事居然不道歉”……
稍微懂点摄影知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的P图痕迹,为何主办方的专业评委没能看出来?
明明是尼康相机拍摄的(原图会带exif信息),却拿了手机摄影大赛一等奖,简直漏洞百出,贻笑大方,不得不让人怀疑赛事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在胡先生找上门后,主办方知道了参赛者的图是盗取的,居然还把当事人“保护”起来,声明“投稿者表示自愿退出比赛及放弃相关评奖权利”,好似盗图者高风亮节,深明大义。以至于,胡先生至今还不知道对方是何方神圣,索赔也只能面向主办方。
胡先生还是通过朋友主动询问才得知自己被盗图的。如果不是这位“多事”的朋友,或许盗图者就蒙混过关了。试问,在这样的知识产权生态中,太欣新材料科技创作者该怎样获取安全感?
稍微懂点摄影知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的P图痕迹,为何主办方的专业评委没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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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尼康相机拍摄的(原图会带exif信息),却拿了手机摄影大赛一等奖,简直漏洞百出,贻笑大方,不得不让人怀疑赛事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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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胡先生找上门后,主办方知道了参赛者的图是盗取的,居然还把当事人“保护”起来,声明“投稿者表示自愿退出比赛及放弃相关评奖权利”,好似盗图者高风亮节,深明大义。以至于,胡先生至今还不知道对方是何方神圣,索赔也只能面向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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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太欣新材料科技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在这样的知识产权生态中,创作者又该怎样获取安全感?显然,盗图者不应该全身而退,否则就太离谱了。